我也转几篇王政的文章与琴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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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琴 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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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一位受人尊敬的老琴家问了我一个问题:什么是古琴流派。我一下子蒙了,虽然时常听说古琴音乐有许多流派,但只是想当然而已,并没有仔细去深究它。而且,当时在我看来,连这位有深厚古琴功底的老琴家都不了解这个问题,要让我说清楚就更难了。憋了半天,我对这位琴家说:您了解戏曲吗?对戏曲感兴趣吗?这位琴家两手一摊说:我什么戏曲也不懂,也没有这个爱好。这下我彻底傻眼了,只能诺诺而逃。以后这件事却一直挂在我心里。的确,在我学过的中国传统音乐体系里,流派是一个现实存在,并据有重要的艺术地位。而在当今,哪种传统音乐受西方音乐的影响愈大,其流派特征消失得也愈快,这就引发了人们对流派在艺术中存在合理性的怀疑,也引发了争议。我是坚决主张流派在传统音乐中存在的必然性,但面对老琴家的提问却一时语塞,心中十分惭愧。当然,我非常感谢这位老琴家给我出了这样一个有价值的问题。今天愿意将这几年关于“琴派”问题的思考整理出来,以供大家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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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琴派”在“琴艺”层面中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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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传统音乐的“双重思维”特征 Xi?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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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派艺术是由音乐旋律风格处理不同造成的,在中国传统音乐中最为显著的表现在各地戏曲音乐中,每位著名戏曲家均以自己的流派而称雄于世。古琴音乐在艺术层面上的流派概念与此类同,但古琴流派多以地域划分,如广陵、梅庵、新浙、泛川……等,而戏曲流派多以艺术家划分。有些琴家认为随着交通的发达,人与人交流范围的扩大,今后古琴流派地域性会逐步消失,而个人风格特征会逐步增加,这话看上去是有道理的。﹝操琴者没想到社会功利心,所以不用去标榜自创流派﹞那流派具体的表现是怎么样的呢?同一种乐谱为什么能奏(唱)出风格完全不同甚至旋律也不同的曲目呢? "#v=IJ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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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音乐实践中人们都有这样的体会,乐谱上由音符组成的旋律与音乐演奏(唱)出来的效果并不完全一致。前者是概念性音乐,是用眼睛“看到”的音乐,后者是实际的,能用耳朵听到的音乐最终效果。在西方“专人专曲”音乐创作模式中,乐谱由作曲家来创造,艺术家按作曲家的规定将乐谱中音符转变为实际音响,这两者之间构成的是从属关系。所以,西方音乐体系强调演奏(唱)家二度创作服从作曲家一度创作,并努力缩小乐谱与实际音响两者之间的差别,若二度创作的演奏(唱)能完美地体现一度创作的作曲家的真实意图,即为实现最高成就,也就是说,西方音乐模式追求的是具体的音乐效果与乐谱描写的音乐(概念性的)两者之间的统一,前者必须服从于后者。 =fm]D l9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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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传统中国音乐中,却并不执着于西方音乐的这种模式。稍微了解传统音乐的人都知道,乐谱在传统音乐中的功能仅仅是“备忘”,而不是演奏的依据。演奏时可以自由出入乐谱。自然“眼睛所看到的”乐谱和“耳朵能听到的”音响之间的效果差别会很大,甚至同样的乐谱到了不同艺术家手上后会造成听觉上不同艺术效果的音乐。这种做法在中国传统音乐具体操作中是被鼓励的。中国传统乐谚云:“学我者生,似我者死”道出了传统音乐的这种特点。 g}laG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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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人擅长逻辑思维,推理分析,东方人在思考深层次问题时常用“悟”的思维方式。作为逻辑分析,有一个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过程,从事物的现象出发,分析出事物的实质;而“悟”则是摆脱事物表面,直接领略事物内部的真实。这种思维方式,并不把事物的表面现象作为了解真实的依据。在与人交流中,也要求了解表达者的真实含义,而不必拘泥于语言及文字本身,谚云:说话听声、锣鼓听音;熟人之间见面打招呼:“您吃了吗”,其实用意并非询问别人吃饭与否,而是在向对方问好呢;九方皋相马,只看马的精神内涵,却忽视了马的颜色及性别……这种思维是古人追求大智慧的思维方式。这种智慧的目的不是要把人培养成解决专业问题的“专家”而是要培养成“通才”,是一种极为深刻的思维方式。《道德经》云“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佛家的《金刚经》偈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得见如来。”正是对这种思维模式的描述。 b}T6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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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音乐正是这种“悟”性思维方式产生的极深刻的伟大音乐模式,与西方经典音乐相比,它更注重“弦外之音”,而西方音乐通过对乐谱分析即可知道音乐表述的内容,其音乐内容的变化也是通过音乐旋律的变化才能实现,但中国传统音乐即使旋律不变也能表现内容的不一样。比如古琴曲《龙朔操》中,第二段“掩涕出宫,远辞汉室”与第七段“明妃痛哭,群胡众歌”乐谱完全相同;第三段“结好丑虏,以安汉室”与第五段“万里长驱,垂阴沙漠”旋律也相同;而第四段“别泪双垂,无言自痛”与第六段“夜闻胡茄,不胜凄恻”的区别也仅只在高低音而已,旋律一样。不独古琴如此,其他中国传统音乐也同样,江南丝竹乐中的《春江花月夜》,用一个相同主题的旋律,却赋以“江楼钟鼓”“月上东山”“风回曲水”“花影层迭”“水云深际”……等不同内容。而戏曲(包括曲艺)音乐的“一曲多用”更是体现这一点,一个主题的音乐,却塑造了成千上百个生动鲜明的音乐形象。此种音乐文化,将音乐表现能力提高到一个绝无仅有的极致。与西方经典音乐追求概念性音乐(乐谱)与实际音响效果的统一不同。这种音乐文化特征在音乐创作与欣赏中追求的是概念性与实际音响效果的分离,非是由乐谱及旋律的逻辑化单线思维,而是表现智慧性的双重思维:第一重似西方的由谱及乐的逻辑化思维,中国人称之为“按谱寻声”,这是音乐操作的初级阶段;而重要的是第二重“自我发挥”,音乐旋律烂熟于胸后的自我发挥与创造。与此相应,观众的欣赏也并非注重音乐表演的完美与准确,而是创造性:是否将音乐作了符合艺术家个人情趣的发挥,这种发挥是否能得到观众的共鸣,让观众既在欣赏中获得身心愉悦,又能在同一种曲谱的音乐操作中获得不同的美感。在中国传统音乐中,大量的有对相同的音乐旋律作不同的操作处理,赋予不同内容的习惯。古琴更是如此,有人做过统计:6123这组简单的旋律,如果纯用数字统计,在古琴中竟有一千二百六十种弹法,这还不包括泛音和左手吟揉倬注(见《琴道》第八期《关于古琴记谱的浅见》李天恒著)。可见中国人对音乐自我发挥的重视。“自我发挥”与“按谱寻声”这两种思维有机的结合,完成了演奏家与作曲家双重身份的有机统一,构成了中国传统音乐“群体创作”机制,使音乐流派特征十分明显,丰富了音乐表现内容及音乐欣赏的多样化,促进人们头脑中音乐思维的深化。这种音乐文化,具有学习难度低,创作自由度大,技巧简单易学,思维深刻等特点,是一种追求智慧型的音乐文化。 'D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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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传统音乐为什么会形成“双重思维”的思维模式 AtR?J"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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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方音乐分别产生于两种不同的文化体系中,从而产生出不同的音乐文化。这种区别并非只限于音乐的某一方面,而是全方位的,包括音乐的目的、美学标准、创作及欣赏的思维方式、音乐语言及文字处理、音乐实践的操作方式……的不同。这种不同与各民族自身的历史发展、宗教信仰、文化习俗等密切相关,而不是只与音乐本身有联系。所以,要彻底地了解一个民族音乐艺术传统的由来,必须首先了解这个民族的历史、宗教、文化意识等各方面,尤其应该注意的是该民族宗教教义、信仰方式及民族语言特点。这三者对一个民族音乐文化特点的形成起关键作用。 i"|$(2
1、从宗教信仰到价值观 k{gLMl
西方当代的经典音乐起源于公元6-7世纪左右的格列高利圣咏,这种音乐是基督教音乐的核心,它的特点及模式与基督教教义、基督教活动方式密切相关。基督教认为上帝是造物主,他创造了世界,也创造了人类。但人类始祖对上帝犯了原罪,被上帝逐出了伊甸园,依靠自己辛勤劳作生活。上帝是全智全能的,上帝又是仁慈的,人们每次在世俗生活中碰上无法解决的困难时,只要虔诚地向上帝祈祷,总能因上帝的帮助而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不仅如此,上帝不忍看到人类因始祖对自己犯下原罪而最终在末世审判中被罚下地狱,还派遣自己的爱子耶稣基督下凡,宣讲信仰上帝奥义,教人供奉上帝,服从上帝。最后以自己的牺牲——被钉在十字架上处死——用这种方式救赎了人类的原罪。 T&86A\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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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宗教通过个人对上帝的忏悔,成为一个绝对服从上帝,因而在道德上完善的义人。对上帝是否真心服从,成为衡量一个人日常道德品行的试金石。而传播上帝的福音,让更多的人归依上帝及耶稣基督,成为教会和每个教徒的义务。《圣经·马可福音》中记载:耶稣升天前对其门徒说:“你们要往普天下去,向一切的所造物宣传福音。相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但不信的,必被判罪……”被谁判罪?自然是被上帝判罪,人类似乎没有这个权力。但出于宗教信仰的习惯,在基督教会的世界里,人们实际上代替上帝行使了惩处权,“必被判罪”变成了“必要判罪”,神的预言变成人们自觉行动。在基督教会统治下的西方社会千百年来,怀疑上帝的,不信上帝的其他宗教,甚至在基督教系统内不同层次的宗教之间(如基督教的前身犹太教、基督教、新教、东正教等或层次下的各个宗派)相互谩骂、攻击,甚至战争,教会的宗教裁判所对于看不惯的人和事,时不时的会以异端的罪名处死他们认为亵渎上帝的人。 |uW:r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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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会强调的是对上帝的服从,在实践中则表现在对教会的服从,对神职人员的服从。因为宣传解释上帝福音的权力集中在教会的神职人员,其教民只要能表现出对上帝、教会、神职人员发自内心的服从、恭敬就可以了。决不能以自己对上帝的理解与教会的不同而动摇教会的权威(所以基督教会有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不允许教民自己阅读《圣经》,直到马丁·路德创立新教后才慢慢解禁,这在其他宗教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基督在升天前把传教的资格和任务交付给了教会。“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教会就要发怒,就要惩处,就要流血)。“信”上帝是唯一的神,“信”耶稣基督是其爱子,下凡拯救人类。无条件服从耶稣创造的基督教会,成为该宗教基本要义。 [-&L8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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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西方经典音乐发源于基督教教堂音乐,许多西方伟大的音乐家出身于教堂神职人员、乐师或唱诗班。所以,基督教教义原则及其教会活动习惯会成为西方经典音乐的原则与操作习惯。宣讲上帝奥义的权利集中于神职人员手中,教民们只有接受的义务,而音乐又是神与人之间交流的工具,是“上界的语言”。所以教堂音乐的创作与传播方式也就由神职人员决定。在教堂中,经常可以看到神职人员创作音乐后指挥唱诗班演唱的情景,音乐演出活动中二度创作对一度创作的服从由此而来。文艺复兴后,一些音乐家从教堂走向社会,也自然将这种音乐工作模式带了出来,于是,西方音乐就产生了“专人专曲”的机制,作曲与表演截然分离(这与东方传统音乐“群体创作”的创作机制形成鲜明的对比),这是其一。其二,西方音乐的内容是明确而不作他想的,作曲家一旦赋予音乐作品某种思想意义就只能这样去理解,不能作其他内容的解释,如同神父牧师在教堂中宣讲上帝奥义一样,人们只能聆听,不作他想。但音乐是模糊性语言,内容表现的不确定性是音乐艺术的特征,其魅力也在此。但强调这一点势必会动摇音乐宣扬上帝意旨的作用,所以在西方音乐中将音乐表现力作为音乐艺术的衡量标准,作曲家在创作中必须调动一切音乐手段将他心中所要表达的东西尽可能清晰地表现出来。乐曲一旦确定,乐队二度创作的任务即是将乐谱(概念性音乐)转化为实际音乐音响效果。 %>g W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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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我们可以理解西方经典音乐二度创作对一度创作服从习惯的由来。由于他们强调实际音响效果对概念性音乐(乐谱)的服从。所以,乐谱显示的音乐旋律,基本上就等同实际音乐旋律,甚至无须聆听,光分析乐谱本身就可以分析出音乐所表达的内容与方式。由于作曲家与演奏(唱)员之间是用乐谱联系的,所以这两者之间必须统一音乐各种概念、技巧与标准音色、音准、节奏、音乐表达方式、乐感、包括统一的音乐活动价值观等等。这样,作曲与表演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之间不得逾越。这种音乐模式随得殖民战争侵略的战火与实施文化侵略政策的行为,传遍全世界,并部分地征服了地球上许多国家和地区,令人吃惊的也包括了有悠久文明史和悠久音乐文化传统的中国。 qO`)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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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东方传统音乐的文化背景却不是这样,从西方严格的宗教标准而言,东方根本就没有宗教——一是没有唯一的、神圣的、至高无上的造物主与救世主;二是无“原罪”概念,无须救赎。相反“人是万物之灵”“人身难得”观念。数千年来深入人心,人们通过自身的努力,就可以与自然界构成和谐统一,所谓“天人合一”是也。历史上,对中国传统文化形成起主要作用的是儒、道、佛三家。按儒家而言,所谓“圣贤”,是普通人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等个人修养完成后,即成为“治国、平天下”的圣贤。道路虽然很长,但并非遥不可及,“仁远之乎我欲仁斯仁至矣,”这样的道理三尺童子尽知;以道家的眼光来看,神仙都是普通人甚至各种生灵修炼得道而成,只要他们抛弃世俗生活,“采天地之精华,吸日月之光辉”,吐故纳新,修炼得脱胎换骨即可;在佛家眼里,“佛是觉悟的大众,大众是没有觉悟的佛”,提倡人人皆有佛性,佛与大众,本为一体,并无区别,一切皆在自悟及自愿,没有谁服从谁一说。这种社会意识和习惯必然导致音乐不可能成为“上界的语言”,不是人与神交流的工具,音乐是世俗社会的,是抒发人们日常希望与情感,所谓“乐为心声”是也。这种音乐文化强调人人都有创作的权力,对音乐不同的处理和解释都应当获得平等的尊重与允许,绝不该压制,中国传统音乐上“群体创作”机制的思想意识观念就是这样确定的。 R3k1RE2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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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语言思维与音乐思维 DK0.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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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宗教及信仰破除了创作与表演的职业分离,而中国语言文字则为音乐文化的“群体创作”机制提供了思维方式。 pZ#a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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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上各地人民,除了儿童以外,成年人几乎都是借助语言的形式在头脑中思考问题的。所以,各民族音乐的发展基本也是首先出现声乐,尔后才是器乐,因而,各民族的音乐特点一定符合该民族的语言语音特征。 X=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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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年,美国一家声学研究所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母语决定音乐技能,中国人天生有优势》。他们认为:中国人拥有完美的定调能力与其母语用丰富的声调来表达不同含义有关。他们说:对于那些从四五岁就开始进行音乐训练的学生来说,74%的说中国普通话的学生都具有非常好的定调能力,而英语母语的学生这个比例只占14%。参与这项研究的美国圣地亚哥大学心理学教授戴安娜·道夫说:我想这些研究结果是由于说中国普通话的学生从小就开始不知不觉地进行语言声调训练——或者换句话说,那些以非声调语言为母语的人很少具有这种(定调)能力,这是因为他们从小没有习惯用不同的声调表达不同的意思。 ++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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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的这项研究结果清晰地指出了中国语言对音乐技能学习的优势。不过他们毕竟很少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及其方言的语音声调情况。他们这个结果显得很肤浅和表面化。中国语言文字丰富的声调不仅决定了定调能力强于其他语言,更是决定了中国语言语音的音乐化特征。它从以下两点来影响中国传统音乐: Le"o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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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促使音乐本能地在社会中普及 Mg#j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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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字的声调隐含着天然的音乐旋律,朗读时将这种声调进行美化和夸张即成了一种音乐旋律。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朗读以一种吟诵的方式进行,尤其在吟诵韵文体(诗、词、曲、赋)时特别优美,感人至深。这种吟诵,就构成一种实际的歌唱方式:如在私塾中教书秀才和学生们摇头晃脑,拉长音调,抑扬顿挫,迂回曲折地“唱”出来,还有如哭灵、哭嫁、说书、念经、持咒等,由此产生了各地不同的声腔曲调。我们如果仔细去考察一下流行于各地的民间曲调,就可以发现它们无一不是当地方言语音的夸张与美化。音乐已经渗透到中国人生活之中,无所不在,无处不在,造成中华民族整体上不同凡响的音乐素质。 tNV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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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汉文字声调是汉语富有音乐性的前提,反过来它也要求音乐旋律必须与文字声调相吻合。戏曲曲艺所谓“字正”就是这个意思。在中国,每一处方言声调都不同:以北方方言为主的普通话有四声——阴平、阳平、上声、去声;江南一带的吴方言有八声——平上去入,各分阴阳;广州话据说有九声……这使得每一种音乐旋律流传到另一个地方后,必然会与该地的方言音调和说话习惯相冲突,一定要让人对原有音乐旋律作一番调整后方可;即使是同一地方的同种曲调,因为表现的内容不一样(唱词的不一样),原有唱词曲调与新唱词的语音声调也会起抵触,也需要对曲调作修改与调整。长期以来这些无时无刻不存在音乐实践的现实需要。让中国人形成了逢曲必改的习惯,让音乐在流传过程中不断地被演绎、改编、丰富、形成音乐实践中第一种思维“按谱寻声”与第二种思维“自我发挥”的有机结合。这就是传统音乐“群体创作”机制产生的思维原因及方式。 k%y9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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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是模糊性艺术,这一点让音乐艺术显得魅力十足,音乐艺术的这个特点与中国传统思维讲究“领悟”而非逻辑思维特点相结合。并不强调某种旋律只能固定地表现某种特定的含义,只要人们需要,一种音乐旋律可以表达人世间各种内容和情感,各地戏曲音乐在这一点上表现的尤其突出,这种思维方式为音乐表现人们的思想或情感提供了无限的空间。古琴音乐也一样,不同艺术风格的古琴流派之所以能够存在,首先是因为每位演奏者对琴曲表现内容和表现方式的不同理解造成的,并非强求一律,眼睛看着谱头脑中自然地(下意识地)用第二种思维——自我发挥去润色、发挥,乐曲原本内容在这时有可能只会成为一种象征意义而存在。至于是否保留其原意,保留多少,还在于弹琴者的情愿与否。传统弹琴一般并不表演给人看,而是自我独享,即便是弹给别人听,也是“不逢知音不弹”,这样,音乐强调表现力的要求大为降低,不需要表演,不需要夸张,音乐的模糊性更大,音乐的着力点在于更加优美,更加凸现个性,这样使音乐更具魅力。 .qk]$LJF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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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根据弦外之音的变化 6io , u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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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音乐的非表现性特点,造成中国传统音乐表现内容的多重性和模糊性,一段音乐旋律,不是只能表达某种主题,而是承载各种(甚至相反)思想情感内容意境的平台。当一段音乐要表现不同的内容时,演员当然要对其改造后方能使用。古琴弹奏由于是非表演性,所以,它的弹奏会存在更加复杂的背景,这种境况自然会导致弹琴者的心情思想、情绪等不同(还不牵涉到弹琴所面对的对象问题),这些都会导致主体意识很强的古琴弹奏者对琴曲表现内容和情感作有意无意地改动,以符合每个弹琴者对乐曲的不同理解与感觉。这样,同一首乐曲会有多种表现特点。 U $Qv>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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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根据骨干音与装饰音之间的关系 `P 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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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首乐曲都有一定的旋律框架,称之为基本曲调。但由于这种音乐模式每个单音都是动态的,所以会伴随这个单音前后有大量的装饰音出现。每个单音运动方式的不一样,造成伴随这些骨干音的装饰音也会呈现不一样。并且,在流派的发展过程中,它们之间的关系很容易会发生转变:装饰音会变成骨干音,骨干音也会变成装饰音。这在工尺谱中被称为“加花”和“减字”。古琴亦然,比如“撞”手法引发的是装饰音,但如果当时弹琴想着重强调一下,或许会变成“揉”,再进一步放慢可能会变成“进复”,于是就变成骨干音了,反过来亦然。古琴还有许多各式各样的手法,都会让乐曲的骨干音与装饰音发生变化,使乐曲的风格、旋律、表现情绪内容等发生变化,流派的发展亦在其中了。 (I@bk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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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根据乐器(人声)音色效果而发生的变化 2/,0i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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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变化,大量存在于戏曲中,从西洋歌剧声乐的角度看,绝大多数戏曲一流艺术家的嗓音都是不合格的,因为他们的嗓音不够纯净,不够明亮,音域不够宽广……因为每一位歌剧演员必须严格按照作曲家的谱子唱,于是好嗓子唱来与坏嗓子唱来效果好坏当下立判。但戏曲却反过来,不是嗓子音色去服从乐曲旋律,而是变化乐曲旋律去迎合嗓子音色的需要,这样,不同音色的嗓音都会有适合它们的旋律曲调,都能体现不同嗓音音色不同的美(西方歌剧或声乐的嗓音音色基本上是统一的),这就需要每一位演员都有变化乐曲旋律的能力以适应嗓子的需要。这种能力类似于作曲,却比作曲难度要低的多。程砚秋早年拜梅兰芳为师,但就他后来在舞台上的嗓音条件而言是绝对不能够唱梅腔的,程派的特点在于形成了独特的旋律特点和润腔方式,使原来“鬼音没饭吃”的音色变成了幽咽凄冷、声断意不断的动人音响效果。古琴是一种高雅乐器,它的沉稳缓慢,吟哦有致构成了它极富文化意味的乐器(有人称之为“道器”),有其独特的操作手法和旋律特征及韵味,古人云:琴之韵味,半在吟揉。我以为古琴之风雅,以吟揉倬注占主体,一首乐曲,要想变为优秀古琴曲必须于此下工夫,如果直接照谱来弹,即使指法通顺也不好听。为了发挥“吟揉倬注”的魅力,应当对原曲调有一定的变化。另外,还必须尽可能符合古琴曲的其他规范,比如,琴曲一般以散音或泛音开头,以泛音结尾等等,这些可能也需要对曲谱有所变动。总而言之,一首乐曲要改编古琴曲,从效果上应该是象古琴曲,而不是执着与原乐曲曲谱。 lq.Te,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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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根据弹琴人的性格喜好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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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每一个人禀性都不一样,这会影响到每个人看问题方式、做事习惯、与人相处的方式。这也同样会影响弹琴的方式与习惯。一旦弹琴者对音乐出现了不同于别人的理解,他自然会按照自己理解去表现音乐,这在前文已谈到多次了。这里强调两点:一、个人的性情、爱好、生活阅历、文化素质等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所以,个人流派是个动态过程,其旋律变化会贯穿琴家一生,会越来越成熟,越完美。但肯定不会固定住,所谓“流派流派”,有“流”才有“派”。查阜西先生在他《修正蜀派〈醉渔唱晚〉琴谱跋》一文指出:……大抵功深琴家鼓曲多变,自古已然,几成规律。程寓山去严徐不远,而虞山已有古调、时调之别,此其一例也。授受不同师传各异者,却尽皆“熟操”。余生平所遇传琴之辈如谢志云、吴寝阳、李子昭、彭祉卿前后授徒,曲多异响,又一例也。昨年得张宝亭幼年抄得《流水》,谓是孔山游汉时所传,不仅与《天闻阁》大异,即与顾本又复不同……”可见,以第二种思维去不断修正琴曲,在过去是一种很普遍的自然现象。二、对乐曲改变发挥的程度和思路每人都会不同,在舞台上表演的比较在乎观众的反映,而象古琴音乐在本质上属大众普及性而非专业化音乐,是将它作为人生修养的工具和手段,则会比较注重于自我的享受。聆听者在琴音中不仅可以体会到琴人琴音表现内容,也可以领略到弹琴的人品性格、文化修养。古人云“审其音而知其德”原因就在这里。 x*o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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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音乐这种创作与表演上独特的“双重思维”让当代“学院派”音乐家有不少困惑,这不奇怪,这种“双重思维”本身就比学院派的音乐思维要复杂许多倍。音乐学院中培养的音乐人几乎从来不接受“双重思维”的训练。他们即使对乐谱有自我发挥也是被局限于乐谱规定范围内,追求“谱内之声”。这在中国传统音乐看来根本就算不上自我发挥。中国传统音乐追求的是“弦外之音”,也就是乐谱上没有的情致,所以一开始如何去理解欣赏这种音乐呢?我们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意识到这是另一种体系的音乐文化传统,所以不能够用自己已经学过的音乐规范作为标准去要求它。用《比较音乐学》的术语来说就是不要用自己的“音乐母语”的标准去评判他民族的另一系统的音乐文化,要带着重新了解和学习一门新音乐的心态,去看待以古琴音乐为代表的传统音乐。有了这个前提,学习传统音乐就不难,理解传统音乐也不难。 wV?,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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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以古琴为代表的中华传统音乐是一种充满智慧的音乐。相比较而言,它不太强调音乐弹奏技巧的训练,仅从古琴音乐缓慢的节奏、文雅的气度来看,我们就可以看出。但它对个体品格及素质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音乐,否则是弹不出古琴音乐的韵味。音乐创作“双重思维”也促使人们头脑中思维的复杂程度,所以通过弹琴有益于人们整体素质的提高,而不仅仅是靠机械手工训练的工夫,这就是古琴为什么会成为中国传统社会中最重要的乐器的原因之一。 [NnauI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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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古琴流派的“琴道”内容 uGdp@]z&8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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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章论述的都是艺术层面上的,在传统琴论中是放在“琴艺”范畴中讨论的,还不是琴论中最重要的部分。传统琴论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对“琴道”的讨论。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宽容性,致使在“琴道”部分也会产生不同的流派。《青草堂琴谱》中的《鼓琴八则》一段,言简意赅地做了系统的描述: '2hb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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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琴要辩派,而后不误所从。所谓派者,非吴派浙派之谓也。高人逸士自有性情,则其琴古淡而近于拙,疏脱不拘,不随时好,此山林派也。江湖游客以音动人,则其琴纤于靡而合于俗,以至粥奇谬古,转以为喜,此江湖派也。若夫文人学士适志弦歌,用律严而取音正,则其琴和平肆好,得风雅之贵之遗,虽一室鼓歌,可以备庙廊之用,此儒派也。辨别既明,不可不从其善者也。” NGYyn`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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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职业音乐家眼中,音乐是作为一种表演艺术而存在的。不管当代音乐流派有多少,它们作为表演艺术特点不会改变。如果某种音乐不存在表演这个前提,我相信绝大多数职业音乐家会对此不知所措,不知道如何去操作它。 ()PKw,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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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历史表明,世界上许多音乐并不是因为艺术表演的需要而存在的,许多当代已经成为表演艺术的音乐在当初也并不是因为艺术表演的需要而产生的。所以,艺术表演并不是音乐唯一的存在理由,对人类社会的作用也并不是只有艺术表演。在历史上,音乐有宗教之用,有礼仪之用,有心理调节之用,有战争之用,有传播伦理道德之用…… GC8}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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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春草堂琴谱.鼓琴八则》这段文字来看,它说的古琴流派不属于艺术层面的(“所谓派者,非吴派浙派之谓也”),而是从社会对音乐的多元化要求下形成的古琴音乐不同的社会功用。在这三派中,将古琴作为艺术表演来看的只有“江湖派”,“山林派”与“儒派”均不以艺术表演来看待古琴。虽然《鼓琴八则》并没有在文字上厚此薄彼,更没有褒这派贬那派之意,但在传统社会里,对“江湖派”的蔑视是显而易见的,这种观念至今还在社会中有很深的影响力。 u%2<\:~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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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许多职业琴家及其弟子们非常反感这样的说法。然而,他们更反感传统琴论中关于“修身养性”之类的道德说教,甚至称其是当代古琴走向衰败的根本原因。而在非职业的传统琴家看来,古琴音乐的道德观念恰恰是古琴文化中最具价值,最可贵的品质。这两者之间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呢?要弄清这个道理,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前提:当代职业琴家绝大多数毕业于音乐学院,或是他们的弟子。用琴界通俗的话讲,属于“学院派”。这一派琴家就是将古琴音乐作为艺术表演而存在的。由于近代史复杂的原因,我国当代职业音乐界教育的理念和体系,均来自西方经典音乐理论。所以,这场争论可以看成是东西方音乐观念的又一次大碰撞。幸运的是,相比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社会多次的东西方文化碰撞,现代形势下的这种碰撞少了政治上狂热的相互攻击,多了冷静客观理性的学术思考。 2EQ6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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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东方民族的智慧,我们的先民从来没有形成象西方那样严格标准意义上的宗教,照西方的标准,中国儒、道、佛三家根本算不上宗教,只在低层次中才勉强有些宗教的内容。西方基督教将“神”唯一化、全能化绝对化,这一点促使西方神圣文化的产生,西方文化将神圣文化价值的绝对性、普遍性和真理性与世俗文化的实用性截然分开。即使在学术活动中,一旦对某种理念赋予正确(神圣)的概念,即带有强制服从的意味,违反便会受到惩罚,在西方文化中这种规范能很好的利用人们对上帝的绝对服从与敬畏,让人们对违反基督教社会道德行为产生极大的恐惧,不断向“神”忏悔自己的过失并进而修正自己的行为,以此来维持西方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当代社会所谓“天赋人权”的观念及法制精神正是这种神圣文化绝对价值观在当代的延续。 a)*6gf<